7 月 10 日,我一个人到北京,搬东西、找房东、签合同,再把出租屋收拾出来。
出发之前,我其实不太喜欢北京。真正在这里住下,还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新鲜感。出来实习之后,很多事情就得自己来办了。我在日记里写,希望这个暑假能闯出点名堂。
出租屋离公司步行不到十五分钟,中间经过一座天桥。第一次去认路时,看着桥下的车流,我想,哪天带相机来拍长曝光应该会很好看。
那时候对接下来的实习,我也只有一个挺模糊的期待:多学点东西,最好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到尾做完。
7 月 13 日,我入职猎豹移动。第一天就有工作,也有不少会。到第三天,我已经一边改代码、调前端,一边参加产品讨论,开始准备自己的方案。原来产品上线之前有这么多问题要想清楚,光是把流程听明白,就需要花不少力气。
最早让我感到挫败的,是一组场景需求卡片。
大家都在做,也一直在讨论,可做出来的内容放到一起,才发现颗粒度不一样。有人描述的是一整个方案,有人拆到了某个具体功能。要放在一起排序、打分,就得重新整理。
7 月 21 日,我觉得这件事终于快敲定了,紧接着又发现需要返工。第二天的日记里,我写,本来觉得一两天能完成的事情,已经拖了好几天。
以前听到“对齐需求”,我很容易把它理解成开会时的一句惯用语。轮到自己反复改同一份东西,才开始在意:我们说的到底是不是同一件事?这次要讨论到哪一层?什么样的结果算完成?
这些问题如果没有说清楚,后面每个人都很忙,也未必能往同一个方向走。
实习前期,我还做了一个有点冒失、但当时确实想做的决定:提出调整工作方向。
我对原来的方案有疑问,也担心它的周期太长,暑假结束之前很难看到完整结果。那时的判断未必成熟,但我很清楚,自己想亲自走一遍从需求到实现的过程。我把想法说了出来,后来有机会参与机器人销售相关的工作。
新的需求很具体:销售人员每天做了什么,目标完成到什么程度,客户情况怎样,已有的信息能不能连起来看。
我开始参与需求梳理、方案设计和开发。7 月 28 日,我在日记里写,自己找回了一些热情,因为至少能清楚地知道正在做什么,也能理解这些事情要解决什么问题。
当然,知道要解决什么,和把它做成,中间还有很长一段路。
到了 7 月底,接口、表格、数据库和数据权限开始一起出现在面前。我此前几乎没有接触过数据库,现在却要考虑怎样把已有的数据和系统连接起来。一些最初觉得“写个脚本就行”的想法,讨论下去会发现涉及隐私数据和访问范围,事情没有那么简单。
AI 确实帮了我很多。它让我能在经验还不够的时候,先搭起页面和功能,再继续修改。看着一个想法很快变成能操作的界面,很容易让人兴奋。
也很容易让人过早觉得,差不多做完了。
8 月初,我已经在日记里写,海外 CRM 的主体基本搭好了,接下来改些细节。到了 8 月 17 日,我却还在处理权限配置、前后端没有打通的问题。页面已经有了,按钮也有了,放在一起运行时,仍然会出问题。
更让我头疼的是,其中有不少 AI 生成的代码,我没有认真看过,有的也看不太明白。系统复杂起来之后,再去追一个问题为什么发生,就很吃力。
那天我记下了一个教训:前后端在拆模块之前,就需要考虑彼此怎样配合。分别搭出很多东西,最后再拼起来,不会自然得到一个完整的系统。
这也让我重新看待“会用 AI 做开发”这件事。让它生成代码只是其中一部分。我还得理解模块之间怎么连接,检查真实流程能不能走通,以及出了问题以后,自己有没有办法继续改。
第二天,我又写了一条提醒:先做减法。需求来了,先判断有没有用,把最基础的部分搭稳,再往上加。
这些道理我以前也听过。只是等到自己面对一套越改越复杂的系统时,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。
临近实习结束,还有一条反馈让我记了很久。
负责人觉得我动手能力强,融入环境也快,但很少提出自己的观点。
听起来像一句普通的评价,回头看,却能对应上前面很多事情。我很习惯接到需求之后,立刻开始想怎么实现。做得快、愿意改,当然有用,可我也常常跳过了前面的判断:为什么现在要做?它到底解决了谁的问题?有没有更简单的办法?
几次汇报里,我也被提醒,要落到具体的问题上,少用空泛的大词。现在重看自己的记录,确实有不少地方,听起来像是在讲一个很大的系统,真要问眼前哪件事需要先解决,又没有说得足够清楚。
到实习结束,我还没有把这些习惯全部改过来。但我开始知道,下一次不能只等别人把问题定义好,再把任务交到自己手上。我需要把自己的判断拿出来,听反馈,再修改。
日记里当然也不全是工作。
晚上回出租屋,我会继续折腾自己的鸿蒙应用。最开始连主体抠图都做不好,强行改还会乱裁;后来效果慢慢能看了,又碰到协议、证书和上架准备。一个人做东西,总能找到下一件还没弄明白的事。
也有很多晚上,我什么都没推进。
刚入职时就说要开始做自媒体,过了一个多月,日记里仍然在写“还没开始”。下班回来,本来想继续做点自己的事情,玩着手机,时间就过去了。第二天再为这件事愧疚。
这段实习没有把我一下子变成一个很自律的人。翻日记时,这些反复也都还在。
不过,我慢慢喜欢上了一个人在城市里走走。戴着耳机听播客,去什刹海、王府井,或者没有明确目的地地骑一段路。有一次骑了二十公里,没看到什么特别的景色,回来却觉得挺舒服。
之前惦记的车流照片,后来也去拍了。效果没有想象中好,可能是曝光,也可能是围栏和没有三脚架的缘故。我在日记里给自己留了个“下次再去”。
还有和同事一起骑车、吃饭、打羽毛球。第一次去打球,没多久腿就有些抽筋,只能缓一会儿再继续。这些细节和工作上的几次讨论一样,到现在都记得。
8 月 28 日是实习的最后一天。我做了一些功能优化和交接,下班后又去打了一场球。
出发时说的“闯出点名堂”,到最后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答案。我接触了以前没做过的事情,也看见了自己不少短板:容易急着实现,对复杂系统理解不够,表达判断还不够主动。有些问题需要回学校之后继续补,有些只能在下一次做事时再检验。
我也开始想,以后找机会多接触客户和市场,亲自听一听别人遇到了什么,再决定自己要做什么。
离开那天,我在日记里写,如果以后再来北京,想留出一天回猎豹看看。这个暑假里,大家给过我不少帮助,我还想回来聊聊近况,再一起打场球。